别涛说,《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风险管理知识普及工作。
告诫性约谈主要是针对督察对象存在的一些问题苗头进行提醒告诫,并提出整改建议。督察组进驻当天就在省、市两级新闻媒体上公布环保举报电话,并在驻地设立举报箱。
督察组曾接到同一个污染问题举报达12次之多,转交当地政府查实处理,催办了3次,回复都是反映问题不实。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努力,督察组边干边学边摸索,总结探索出了三突出、三坚持、三围绕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思路。督察组不仅听其言,还要观其行,重点落实五看要求,对各级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评判。一个月时间内,两个督察组共接到举报1145件,目前已办结1050件。仅一个月时间,长治、晋城两个督察组就督办环境信访案件1145起,整治违法排污问题508个,对17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产生强烈反响。
一位参与组织谈话的市级领导感慨道:能让书记、市长坐下来面对面地就环保工作进行谈话,本身就是一种压力传导、责任传导。与长治、晋城两市的市委书记、市长进行的个别谈话是督察开始后的首场重头戏。此外,火电厂还享有包括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之类的补贴。
综合运用标准约束、淘汰落后、财税支持、绿色金融、价格机制等政策手段,形成完整的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将未配备脱硫和除尘环保设施、含酚废水处理不达标,以及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值的落后工业窑炉装备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并设定具体的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目前,我国火电行业末端治理设施基本普及,煤电机组脱硫设施、脱硝设施安装率已分别达到 99%和 95%,火电进入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阶段,面临的是边际成本大幅攀升且对大气质量改善作用有限的问题。三是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2014 年,国家进一步实行了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电价政策,即燃煤发电厂安装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可享受上网电价分别加价 1.5 分/千瓦时、1 分/千瓦时和 0.2 分/千瓦时,累计 2.7 分/千瓦时,这一补贴额度使得燃煤电厂去除环保设备运行成本后,每度电还能有 0.5 分的收益,极大地调动了燃煤发电企业实施环保改造的积极性。针对大量使用工业窑炉的重点行业,实施排放标准、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深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我国非电领域大部分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达标运行存在明显的规模不经济问题,导致非电领域末端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建而不运现象较为普遍。一、我国火电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经验(一)正向激励政策驱动力强近十年来,国家对火电行业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正向激励政策。四是加强节能监察,严格环保监管。2011 年,环保部发布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014 年 7 月1日起全部燃煤机组执行二氧化硫 20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烟尘 30mg/m3的排放标准,该排放限值与欧洲标准相当,目前已被严格执行。
二是针对排污强度大的工业窑炉装备,制定专门的能效和环保标准。重点制定煤气发生装臵的能效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标准的针对性和覆盖面,提高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三)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存在政策短板我国非电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延续了电力行业的末端治理和环保监管的政策思路,但在标准约束、财税政策、环保监管等方面存在明显政策短板。(三)完善非电领域排放标准体系一是对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制修订重点非电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指标限值。
比如,我国非电领域有各类工业窑炉约12 万台,广泛分布于冶金、陶瓷、玻璃和机械等行业,大部分工业窑炉在炉型结构、燃烧系统、热能利用和控制系统等方面,技术水平比较落后,且用煤方式粗放、环保设施运行水平低,其污染物排放强度是电力的2-7 倍。节能监察机构应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节能标准贯彻执行情况,以及落后用能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等,定期开展现场监察、联合监察、交叉监察通过严格监管倒逼落后工业窑炉改造升级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推广。
十一五期间,国家为鼓励电厂安装脱硫设施给予了脱硫补贴电价的优惠政策。二是修订《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建议借鉴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在非电领域按照单位产品清洁用煤量给予企业持续补贴,对研发推广清洁燃煤技术的环保企业给予财税政策支持。这些严格且有效的负向约束措施,大幅提高了火电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倒逼火电企业开展环保改造并确保有效运行,有力推动了火电行业的大气污染物防治。2015 年 12 月,又提出燃煤电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mg/m3、35mg/m3、50mg/m3 的超低排放标准。二是针对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环保电价政策。三是非电领域污染物排放治理落后。二是企业对环保改造的积极性不高。
2014 年,我国钢铁和建材行业烟粉尘排放量约占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的54.5%,电力行业占比约21.5%。四是在非电领域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给予环保领跑者财税政策支持,推动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模式从底线约束转变为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
(二)加大正向激励政策措施力度一是实施环保价格政策。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管,严格公平执法,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破除非电领域污染治理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一是在火电行业执行世界最严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的非电领域,由于标准、财税、淘汰落后、环保监管等政策体系的不完善,其污染治理进度明显滞后,已经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主阵地应尽快由电力行业延伸至非电领域,以实现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非电领域污染物排放源分布面广且排污强度大。同时,国家对火电厂污染排放标准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管,对煤电机组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对超过限值 1 倍以内的没收环保电价款,对超过限值 1 倍及以上的处 5 倍以下罚款,对弄虚作假行为予以严惩。2014 年,我国建材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去除率仅为15.9%和16.9%,钢铁行业为40.3%和1.5%,而电力行业已达到81%和35.5%。
三是财税支持政策缺位。(二)负向约束政策倒逼减排通过严格火电行业污染物标准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等约束措施,有力推动了火电行业降低排放强度。
将源头清洁生产+末端除尘脱硫脱硝作为非电领域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导向。三、推进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几点建议(一)建立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框架体系一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并重的政策体系。
一是鼓励电厂安装环保设施的电价补贴政策。这些正向激励政策大大促进了火电行业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推进。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已发布实施20 年,排放标准明显滞后和宽松。四是研究制定促进非电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技术标准与导则,规范和引领非电领域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三是参照国家二类天然气标准,制定清洁煤气产品标准,推动非电领域污染排放的源头预防。针对建材、有色金属等大量使用工业炉窑的行业,发布燃料燃烧(气化)等主要耗能工序的能效限额值、准入值和先进值,将达不到限额值的工业窑炉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年度淘汰落后产能清单,严格禁止新建和改造项目使用达不到工业能效准入值的工业窑炉。
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等污染严重的关键工业窑炉设备没有制定专门的排放标准,导致部分排放强度大的落后工艺设备仍在使用。2015 年 12 月,国家进一步出台针对火电厂超低排放的电价补贴政策,对上马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在2.7 分/千瓦时的基础上,再加价 1 分或 0.5 分/千瓦时。
我国目前对电力行业已经制定了完善的淘汰落后、鼓励先进及财税支持等综合政策体系,但对于单台设施污染排放强度大、量大面广的工业窑炉等非电领域,除 2015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先进技术应用的引导性政策外,其它更为关键的淘汰落后、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仍然缺位,导致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进展缓慢。三是多措并举,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难度大一是非电领域污染物末端治理规模不经济。地方主管部门应依据排放标准,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排放标准管理制度,加大非法排污的惩治力度,促使非电领域从严执行污染排放标准。